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和《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》(劳社〔2005〕29号)有关规定,经审核评估,拟同意设立安庆市鸿维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内容
法定代表人 |
申请的办学地址 |
申请办学的 工种和层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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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鸿维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|
裴丽丽 |
安庆市光彩二期五区西四栋二层 |
电子商务师、养老护理员、育婴员、保健调理师、保健按摩师初、中级 |
二、公示时间
2020年12月31日—2021年1月7日工作日。
三、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在此期间向本局反映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56-5897028。
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12月31日